小豫普法丨安装的空调外挂机影响邻居通行,要拆除吗? -kf凯发
河南手机报
07-03
某村朱某和徐某是东西相邻的邻居,两家房屋之间有通道,通道占地属于徐某家宅基地的范围,且此通道是出入双方院后农田的必经之路。某日,徐某在自家西墙上安装了一台空调外挂机,离地138厘米,与朱某家东墙距离最窄处为90厘米。由于该空调外挂机严重影响到朱某向后的通行,朱某要求徐某予以拆除,徐某拒绝。双方争执不下。
案例分析:相邻关系是房屋或土地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其有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力提供必要的便利,而且这种便利是无偿的。例如,甲晾晒的衣服因大风吹到邻居乙家里,乙应当允许甲到其家里取回衣服。
本案中,徐某虽然是通道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人,但该通道是朱某到达农田的必经之路,因此,徐某有义务为朱某提供通行便利。徐某应当拆除空调外挂机或调整空调外挂机的位置,排除对朱某造成的不便。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1条。
★本栏目由河南省司法厅、河南手机报联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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