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豫普法丨这种“小菜”不能种,重则判刑! -kf凯发

河南手机报 06-26 我要分享

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远离毒品,从你我做起。有人认为罂粟苗可食用,就种在了自家菜地里。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法!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村民小杨虽然知道种罂粟犯法,但是听闻罂粟苗味道鲜美适合涮火锅吃,觉得偷偷种不会被发现,于是怀着侥幸心理在自家菜地里种植了罂粟。经过他的细心浇灌,不久后菜地里就长出了成片的罂粟。巡逻民警发现了小杨菜地里的罂粟,经鉴定为毒品原植物,遂全部铲除。

案例分析:罂粟是毒品原植物,可提炼加工制成海洛因等毒品,严重危害社会。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律禁止种植。村民种植罂粟,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数量多少,都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行为人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对其做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在收货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如果行为人不知道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小杨违反毒品原植物种植管制法规,在明知罂粟为毒品原植物且种植违法的情况下擅自种植,已属违法。如果小杨种植的罂粟数量达到500株,则应当以非法毒品原植物罪依法惩处。

提示:国家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种植毒品原植物,并启用卫星遥感检测、无人机航测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即使是在地里或屋顶上种上几棵作为观赏,都会被发现。村民要坚决杜绝种植、购买、食用罂粟及其幼苗,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

★本栏目由河南省司法厅、河南手机报联合推出。

责编:周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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