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8月28日以下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郑州车管所查询具体情况。
机动车所有人应立即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为方便大家查阅,名单以按首字母顺序排列(含单位拥有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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