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 -kf凯发
随着天气逐渐变暖,“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出现反弹苗头,为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超速飙车、噪音扰民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重点,集中摸排一批突出问题、集中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查扣一批涉案车辆、集中通报一批源头线索、集中清理一批违法有害信息、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常态长效治理工作机制。
行动要求,要强化线索摸排,强化精准打击,强化综合治理,多部门、多警种密切协作,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在辖区营造打击“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交警介绍,非法改装、“炸街”的危害严重,改变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商丘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取得驾驶证和行驶证、交强险、佩戴安全头盔、不得私自改装改型、不得实施“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